1.
- 法務部 112.09.14 法律字第11203511210號函
- 有關未婚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得否將原由未婚未成年人行使親權之特定事項委託由自己行使,及未婚未成年人之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之疑義
2.
- 經濟部 104.03.26 經商字第10402023720號函
-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商業負責人,應經輔助人同意;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為商業登記之負責人
3.
- 法務部 102.05.15 法律字第10100197440號函
- 法務部就「受監護宣告之人回復常態有意思能力時,是否應由監護人代為申辦結婚登記,以及是否具有行政程序行為能力」、「受輔助宣告之人自行辦理結婚登記、認領,是否須先經輔助人同意,以及是否須回復常態,始得為之」之說明
4.
- 法務部 98.11.04 法律字第0980043029號函
- 關於親子關懷機具有定位、追蹤、回報、遠端監聽及SOS等功能,可能使電信業者及申辦者間接侵害手機使用者之通話相對人之通訊隱私,且因該第三人不具固定性,亦難期待電信業者及申辦者得事先取得該第三人同意,因此恐有侵權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