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5.05.24 行執一字第0950002621號函
- 無管轄權之行政執行處所核發之執行命令,並非當然無效,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明異議,請求撤銷。若非屬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之第三人,仍應依執行命令為之
2.
- 法務部 93.01.13 法律決字第0930000549號函
- 有關法院判決之罰金應移送何機關執行,及行政執行處聲請拘提管收義務人時之法院管轄權等疑義
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12.30 行執一字第0916001600號函
- 有關囑託執行案件之執行績效,應由囑託之行政執行處及受囑託之行政執行處各計算二分之一
4.
- 法務部 91.12.06 法律字第0910042251號函
- 關於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向各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義務人,該管法院之管轄權疑義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