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7.08.29 行執法字第10700554750號函
- 有關「依刑事判決宣告追徵犯罪所得是否屬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項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疑義,業經法務部以中華民國107年8月27日法律字第10703510290號函釋明在案
2.
- 法務部 107.08.27 法律字第1070351029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參照,依刑事判決宣告追徵犯罪所得價額,係法院就刑事不法行為,基於司法權作用(裁判)所生法律效果,本質上並非行政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故應不屬該規定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7.07.12 行執法字第10731001490號函
- 有關依刑事判決宣告追徵犯罪所得是否屬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項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疑義之意見
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4.11.05 行執法字第10400563430號函
- 有關裁處沒入違法收受之金錢政治獻金時,有無諭知法條文字「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時,追徵其價額」,是否影響後續執行說明
5.
- 法務部 102.11.27 法律字第10203508120號書函
- 刑事訴訟法第470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規定參照,罰金、罰鍰、沒收、沒入、追徵、追繳及抵償之裁判,應依檢察官之命令執行之,故有無上述條例第1項第4款規定「未准予易科罰金」事由,須待檢察官執行時方能確定
6.
- 法務部 93.01.13 法律決字第0930000549號函
- 有關法院判決之罰金應移送何機關執行,及行政執行處聲請拘提管收義務人時之法院管轄權等疑義
7.
- 司法院秘書長 93.01.05 (93)秘台廳民二字第00169號函
- 有關法院判決罰金案件應由何執行機關執行,及行政執行處向各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義務人之地方法院管轄權等疑義
8.
- 法務部 91.09.02 法律字第0910033225號函
- 有關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定請高雄行政執行處代為執行債務人違反勞動基準法科處罰金,該執行處得否受託執行疑義乙案
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9.25 行執一字第010771號函
- 有關「罰鍰」、「罰金」及「沒收、沒入及追徵」是否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及其執行疑義
1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8.14 行執一字第010085號函
- 追繳或追徵被告犯罪所得之刑事確定判決,不屬行政執行法第4條規定應由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範疇,仍宜囑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執行之
11.
- 法務部檢察司 90.08.01 (90)法檢(司)字第001365號函
- 追徵被告犯罪所得之刑事確定判決,係法院行使司法權所發生之金錢給付,非屬法院之裁定,應由民事執行處執行
12.
- 司法院秘書長 90.06.05 (90)秘台廳民二字第09711號函
- 追繳或追徵被告犯罪所得之刑事確定判決,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得囑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為之
13.
- 司法院秘書長 90.06.01 (90)秘台廳民二字第09712號函
- 有關罰金裁判之執行是否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範疇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