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內政部 103.01.22 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100號函
- 關於依法禁止處分之公有土地及公有公共設施用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出售予私人,應留供撥用
2.
- 法務部 102.05.31 法律字第10203505750號函
- 法務部就「鄉公所違法出售鄉有土地予私人,登記機關得否塗銷其移轉登記乙案」之意見
3.
- 法務部 94.06.28 法律字第0940016288號函
- 河川區域線內之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耕作權期滿後可否取得土地所有權疑義
4.
- 法務部 93.05.24 法律字第0930013142號函
- 執行土地法第14條所定海岸一定限度土地不得私有範圍劃定工作,應否辦理公告疑義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