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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13-02-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114 年 07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43029587號令修正發布第8、21~24、35、36、71-1、75、75-2、80-2、86-1、86-2、88-1、97-6條條文、第5條條文之附表及第十章之一章名
1.
  • 內政部 107.02.07 台內營字第1070802551號函
  • 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之行政不法行為,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即依法裁罰,若法律有特別規定授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情況免予處罰者,始有裁罰與否之空間,尚不得於自治規範另定逾越法律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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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1.01.01 簽見
  • 本案建造執照審查時,似不得再據以重新審查該二個核准條件,惟衡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新增規定之精神,主管機關於建造執照審核時,應同時兼顧加強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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