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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13-02-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112 年 08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23034797號令修正發布第95-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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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8.24 簽見
  • 本案屬第二種住宅區,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就建築物高度已限制,因此如依工務局擬辦意見辦理,類推適用第2條之1規定,自後面基地線退縮達4公尺後,准予免受後院深度比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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