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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警政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11號令修正公布第10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4.02.06 法律字第1040350034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16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參照,公務機關為保護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安全,在「外交及領事事務」特定目的內,於法定職務範圍內蒐集駐華外交機構「館長」官邸位址,再將其週邊範圍劃定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並予以公告,縱使館長官邸位址為個人資料,該公告亦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所必要,且與蒐集特定目的相符,符合上述有關個人資料利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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