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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勞動類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311號令修正公布第54條條文
1.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1.02.05 簽見
  • 本案應請廠商依令釋提出於法定工時修正後,與修正前比較須延長「要徑」工期天數及計算方式,按具體情形協商辦理,又工程依合約規定既係屬限期完工之工程,故應無國定假日或休息日是否免計工期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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