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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02-03-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04 月 04 日
中華民國92年4月4日臺北市政府(92)府民二字第09200613200號令發布停止適用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4.02 簽見
  • 所謂「鄰長交通等補助費」項目是否僅得用於鄰長交通補助費,抑或包含其他里鄰內之活動服務費、交通費用等,不無疑義,惟考量其中文字有「等」補助費之字樣,似可認為例示概括範圍,不以所列舉項目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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