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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06-09-305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地字第105300796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5年7月1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專案處理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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