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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地字第105300796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5年7月1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專案處理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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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工地字第10130802801號令修正發布第2、5、6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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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0月21日臺北市政府(99)府產業地工字第09931011900號函修正第2、5~7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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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8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建五字第9008760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9-305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0 年 08 月 06 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地字第105300796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5年7月1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專案處理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