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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12-05-202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3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北市環資字第1113019624號函訂定全文1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臺北市資源回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第 2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以臺北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管理機關。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臺北市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為審議 及監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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