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3003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退還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9 年 0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9)北市地登字第1096004355號令修正發布第5~7、12點條文;並自109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