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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2-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3 月 17 日
中華民國95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三字第095327614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藝能研習班師資遴聘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文化藝術研習班師資遴聘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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