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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03-2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學字第1143108749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14年10月30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諮詢服務及調查工作獎勵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調查工作及協助執行業務相關工作獎勵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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