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2-04-3011
臺北市政府頒發傑出市民證及紀念章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2 年 06 月 30 日
中華民國92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92)府民三字第092006283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頒發榮譽市民紀念章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頒發傑出市民證及紀念章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