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202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5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1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開字第101310967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運用志工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運用志願服務推動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