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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2-02-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9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奉區長核准修正名稱及部分條文;並於114年9月17日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南港區公所收受捐款收支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南港區公所收受捐款收支管理運用要點)
自第 1 條至第 11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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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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