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9-05-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09 月 05 日
中華民國89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89)北市勞人字第8923152200號函修正,並自89年9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運用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聘用身心障礙就業促進推展員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運用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聘用身心障礙就業促進人員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