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附件
- 附表一:臺北市里長出具證明事項表.odt
- 附表二:無法親自辦理印鑑登記證明書.odt
- 附表三:無法親自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證明書.odt
- 附表四:學生獎助學金(清寒)證明書.odt
- 附表五:臺北市無門牌違建戶居住事實證明書.odt
- 附表六:無力繳納健保費但需住院、急診或重症、急症門診醫療者清寒證明書.odt
- 附表七:無謀生能力證明書.odt
- 附表八:臺北市籌組職業工會發起人工作證明書.odt
- 第 3 點附件
- 附表一:臺北市里長出具證明事項表.odt
- 第 4 點附件
- 附表二:無法親自辦理印鑑登記證明書.odt
- 附表三:無法親自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證明書.odt
- 附表四:學生獎助學金(清寒)證明書.odt
- 附表五:臺北市無門牌違建戶居住事實證明書.odt
- 附表六:無力繳納健保費但需住院、急診或重症、急症門診醫療者清寒證明書.odt
- 附表七:無謀生能力證明書.odt
- 附表八:臺北市籌組職業工會發起人工作證明書.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2-02-3014
臺北市里長出具證明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5 年 04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5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95)府民一字第09578107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里鄰長(里辦公處)出具證明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里長出具證明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