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 條附件
- 附件一:全市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範圍示意圖.pdf
- 第 3 條附件
- 附件二 作業流程.pdf
- 第 4 條附件
- 第 4 點完整條文.pdf
臺北市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02-3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9 年 09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都築字第109309349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9年9月16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內湖區內湖五期特定專用區作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作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