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1.08.04 法律字第1110351043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停止權益之入住榮家公費就養榮民不另追繳服務費相關法規疑義乙案之意見
2.
- 法務部 110.07.19 法律字第11003506000號書函
- 有關為辦理已領取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經銷商之撤銷補貼作業疑義之說明
3.
- 法務部 109.09.04 法律字第1090351152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函詢「新竹榮家公費就養榮民張○○強制退住行政執行協調處理方式」乙案之意見
4.
- 法務部 108.07.19 法律字第10803509930號函
- 行政訴訟法第8、196條規定參照,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可能是行政主體對人民之請求權,可能是人民對行政主體之請求權,亦可能是行政主體相互間之請求權;又行政處分執行完畢後,如該處分經撤銷,追溯既往失其效力時,則前所執行結果,即嗣後喪失其法律上原因,致該財產變動構成公法上不當得利,原行政處分相對人自得請求返還,行政處分相對人得於撤銷訴訟中向法院聲請「於判決中命行政機關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或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5.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6.04.24 行執案字第10632001860號函
- 有關本署各分署受理且尚未結案之行政機關與人民因行政契約所生爭執之強制執行事件,如係移送機關逕予移送各分署執行,而非依法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囑託執行者,請協調移送機關自行撤回,或由各分署依法退件處理
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5.12.22 行執綜字第10530010070號函
- 如公費生逾期未償還公費或教育費用,尚不得僅以催繳函為執行名義移送執行,其如已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於不為給付時,機關或學校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名義,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執行;如未為約定,則應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給付訴訟,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再聲請強制執行
7.
- 法務部 105.09.05 法律字第10503512410號書函
- 現行實務上各機關發給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行為形式外觀具有常態性及持續性,是否仍適宜解為私法形式贈與行為,已不無疑義,且慰問金發放爭議係由行政法院受理並為實體審理,慰問金追繳事宜,因涉及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整體制度及相關函令檢討,宜由主管機關本於權責自行檢討卓處
8.
- 法務部 105.03.07 法律字第10503503570號函
- 對於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溢領追繳,如因授益行政處分溯及失效所生不當得利,或因法定事由發生而應停止受領所生不當得利,而此二種情形於相關規定若無賦予支給機關有作成行政處分命受益人返還意旨時,於前者情形機關得作成書面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在後者情形應由支給機關依行政訴訟法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返還
9.
- 法務部 105.01.27 法律字第10503501890號函
- 救濟金發放屬給付行政事項亦屬地方自治事項,然其非屬法定補償範圍,而屬需地機關之行政裁量權,應視其財力狀況及實際情形發給,如自治條例已另定發放要件,自應視具體事實是否符合該發放要件
10.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100.03.15 北市法二字第10030783600號
- 依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執行要點規定,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結果是作為分配公車營運路線、選擇營運路線權等行政處分參考依據之一,似僅為行政機關之事實行為,不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非屬行政處分,如不服,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之一般給付訴訟之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其他非財產上給付類型提起救濟
1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04.09 北市法二字第09834096500號函
-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22點規定,施工中違建不符合本要點兔予查報或拍照列管之規定,且依法無法補辦建築執照、有危害公共安全或構成犯罪之虞者,應即時強制拆除。惟似非所有施工中違建均該當即時強制拆除之意涵,仍須就即時強制當有危害性、急迫性與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所施予之事實行為予以個別認定
1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6.08.09 行執一字第0960004285號函
- 關於債務人因溢領勞工保險殘廢給付,行政院勞工保險局爰依據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但因債務人未依判決履行義務,行政院勞工保險局即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嗣法院因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乃核發債權憑證後,復發現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者,自得提出該債權憑證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之
13.
- 銓敘部 96.07.17 部退二字第0962784137號書函
- 有關退休教育人員因優惠存款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之判決
1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5.12.06 行執一字第0950006489號函
- 補助老人養護中心辦理興建院舍案經撤銷後,主管機關得否主張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本於行政契約之權利,並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返還補助款及違約金一案
15.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2.29 北市法一字第09432499500號函
- 里長未核實提報計畫,私自以里辦公處印信對外訂約,致受有損害,業已違反臺北市里辦公處印及里長職名章製發使用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補助里鄰建設經費實施要點,前里長此逾越權限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1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4.04.11 行執一字第0946000230號函
- 有關警校畢業學生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依法應賠償在學期間教育費用,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者,應經行政訴訟後,聲請強制執行
17.
-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93.05.03 法律司字第0930700172號書函
- 台南市政府或安南區公所得否扣除學西社區發展協會已用於公益事項費用後追回,另應以行政處分或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疑義乙案
18.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8.19 行執一字第0910004152號函
- 有關追償職業訓練中心學員因退訓所應賠償之訓練費用是否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並得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疑義
1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6.06 行執一字第0916000710號函
- 有關違約未返國服務之公費留學生未繳還公費之追償作業,如該行政契約上有「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之約定」,應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2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7.09 行執一字第001843號函
- 向雇主請求返還墊付積欠工資,應提起行政訴訟,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不得逕行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
21.
- 法務部 90.04.10 (90)法律字第005367號函
- 有關發放租金之行為是否屬行政處分
22.
- 法務部 90.03.01 (90)法律字第005602號函
- 檢送本部對行政訴訟法整建議修正意見彙整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