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交通部 98.01.14 交路字第0980016593號書函
- 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且同時獨犯刑事法律者,應由執法舉發機關分別移送司法機關及公路監理處罰機關依規定處罰;惟如有行政罰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經裁判確定者,則應由司法機關通知原舉發移送機關,由其通知公路監理處罰機關續為依法處置
2.
- 交通部 95.07.17 交路字第0950006986號函
- 有關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與行政罰法間之法理及意見案
3.
- 法務部 95.06.13 法律字第0950170263號函
- 有關酒醉駕車觸犯刑法經法院判決後得否免予繳納行政罰鍰疑義
4.
- 法務部 95.05.26 法律字第0950016029號函
- 有關酒醉駕車同時觸犯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如何處理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