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10.30 北市法一字第09836489100號 民眾未經申請編釘門牌,而於所有房屋外牆私設門牌,主管機關尚乏作成逕行拆卸門牌或其他處分之相關法令依據,不符行政執行法第27條之行政處分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