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內政部 111.09.02 台內民字第1110232723號函
- 行為人於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期間於公墓內設置違反法定面積之墓基,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時點,為系爭墓基設置完成之時,應適用墳墓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又該條例第26條第1項前段規定係屬行政管制措施,並無行政罰法裁處權時效之適用;同條項後段之罰鍰規定屬行政罰性質,其裁處權時效應自主管機關限期令義務人履行義務,而義務人屆期不履行時起算。倘主管機關尚未課予義務人履行義務,自無裁處權屆滿失效之疑義
2.
- 內政部 104.05.01 台內民字第1040415057號函
- 殯葬管理條例第76、77、86、99條等規定所稱「按其倍數處罰」及「按次加倍處罰」,係以所依據罰則條文之罰鍰金額範圍為基數,按其超出倍數加倍乘算後定其罰鍰金額,若一行為同時違反數個應處罰鍰規定,應以罰鍰額較高者裁處之
3.
- 法務部 95.03.27 法律字第0950006236號函
- 同時違反殯葬管理條例數規定行為之處罰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