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2.05.13 法律字第1020051460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20條規定參照,政黨於「團體對會員或其他成員名冊之內部管理」及「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特定目的內,於符合「與當事人有契約關係」,而得蒐集該等會員個人資料,並得依上述規定,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1.07.22 簽見
- 有關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1條規定,開票亦為選舉之程序之一,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應以集會方式辦理,現該公會未依規定辦理,則主管機關得依人民團體法第25條規定,命理事長於一定期限內召開臨時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