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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都市發展類
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47771號令修正公布第4、6、10、11、13、14、18~21、24、25、27、27-1、29、30、41、52~55、57~62、63、64、67、71、73、78、79、82、86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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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務部 102.09.13 法律字第1020350951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都市計畫法第52條規定參照,如鄉公所出售鄉有土地予私人,雖違反上述規定,然依內政部101.08.29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004424號函說明五亦認此為「非屬依法不得私有之土地」,僅係未依程序報經澎湖縣政府核准情形,故移轉登記處分,是否已達重大明顯瑕疵之程度而無效,尚非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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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91.07.31 法律字第0910700386號書函
  • 地方政府未辦理市地重劃前,經土地所有權人立具同意書,同意政府得先行使用,並不列入徵收或日後要求任何補償,該同意書之性質及對繼受取得所有權人之效力拘束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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