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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04-07-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4 年 06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市字第11430136071號令修正發布第1、3、5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件五;並自114年6月23日起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6.23

114年06月11日修正第1、3、5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件五,自114年06月2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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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4.25 簽見
  • 本案有關建設局所附之市政府函稿,應表明針對原與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之契約,若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欲將該契約移轉予乙有限公司,須由三方另行簽訂契約始成立,以避免將來就契約承擔效力之時點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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