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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03-04-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113 年 07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2872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5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4.29 函
  • 有關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擬委外經營項目納入原未有之服務項目,並將其區分為限制使用空間及彈性使用空間,如該服務項目符合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辦法第4條之項目者,則無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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