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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政風類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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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4.08.05 法廉字第10405011230號函
  • 公職人員於年終考績評核各階段,在過程及決議結果具有實質影響力、實際參予考績評定會議、於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循行政流程簽報過程中為退回重擬或更改之意見,或於上級機關核定或銓敘部審定時認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而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處理過程等情形,有涉其本人或關係人之情況未為迴避,則具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10等規定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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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99.07.29 法政字第09911080441號書函
  • 關於鎮公所現任首長與前任鎮長,屬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定之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其處理前開涉訟輔助事項之過程中,即有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而直接或間接使其關係人獲致利益,而產生利益衝突情形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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