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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民政類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8111號令修正公布第9、40-1、91、93-1、93-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110035755號令發布第40-1、93-1、93-2條,定自111年11月18日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121021548號令發布第9、91條,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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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93.10.18 法律字第0930040534號函
  • 關於內政部為追查涉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違法刊登大陸地區不動產廣告事件,請勞工保險局提供勞保投保單位等資料,是否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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