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衛生福利部 105.05.06 衛部護字第1050111016號
- 有關未成年性騷擾事件被害人欲提起申訴,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性騷擾申訴,機關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2.
- 內政部兒童局 97.06.20 童綜字第0970008780號函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其所稱之「任何人」係包括學校,如違反規定者,應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