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14.06.27 法律字第11403507580號函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倘行為人之行為經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應裁處罰鍰,惟若行為人行為時未滿14歲,依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規定,因不具責任能力,則不予處罰 2. 衛生福利部 103.10.24 衛部護字第1030129967號 有關性騷擾案件與強制猥褻案件法律適用疑義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