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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4-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6 年 02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6301681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3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市民臨時工作輔導自治條例;新名稱:臺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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