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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2-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12 月 19 日
中華民國89年12月1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9)北市地一字第89231311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受理申請(購)地籍藍晒圖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受理地籍藍晒圖暨多目標地籍圖申請(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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