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7-03-2001
(廢) 臺北市機器腳踏車及慢車停放規定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5 月 19 日
中華民國97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交停字第097390843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