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1-2004
臺北市政府勞工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1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勞動字第101365204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1年8月15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工作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