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1-04-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6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機字第1143007009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派兼府會聯絡員員額設置原則及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派兼府會聯絡人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