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2-02-4007
自治規則
民國 101 年 04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1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法三字第10130919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屬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使用管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市有垃圾處理廠場回饋設施使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