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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3-02-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9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臺北市動產質借處(107)北市質借人字第1076003789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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