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3-3020
臺北市敏感性行業營業場所審查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商字第10236527400號令訂定全文4點;並自103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