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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6-07-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12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工衛字第104359807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點;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污排水用戶排水設備圖說圖審簽證制度;新名稱:臺北市污排水用戶排水設備圖說圖審簽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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