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0-1004
自治條例
民國 94 年 03 月 16 日
中華民國94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053637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自第 1 條至第 9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