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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3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6584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5、6、8、15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
自第 1 條至第 22 條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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