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 條附件
- 格式一-臺北市地政事務所跨所登記收件清冊.odt
- 第 5 條附件
- 格式二 人民申請登記案件收據.odt
- 第 7 條附件
- 格式三-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調卷單.odt
- 第 8 條附件
- 格式四 臺土地登記案件補正通知書.odt
- 格式五 土地登記案件駁回通知書.odt
- 第 9 條附件
- 格式六-土地所有權狀.odt
- 第 15 條附件
- 格式七 受理跨所登記案件檔案移送清冊.odt
- 第 18 條附件
- 格式八-臺北市地政事務所權利書狀專用紙張管制清冊.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7-03-3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6584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5、6、8、15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