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08
臺北市市長官邸藝文沙龍營運督導委員會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5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3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三字第09330598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2、8點條文;並自中華民國90年4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市長官邸藝文中心營運督導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市長官邸藝文沙龍營運督導委員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