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5-01-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6)北市捷人字第106302657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3、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人力研究小組設置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人力研究小組設置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