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7-03-2003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辦理國家賠償審議案件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4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107)北市法綜字第10760018671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