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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7-09-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8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登字第1126019951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12年8月2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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