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附件
- 土資場申請及管理暫行要點流程圖.pdf
- 第 8 條附件
- 附表一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預審會勘審查記錄表.pdf
- 附表二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預審會勘重點說明表.pdf
- 附表三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申請設置審查表.pdf
- 附表三(續)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申請設置審查表.pdf
- 第 12 條附件
- 附表四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啟用/展期/註銷登記表.pdf
- 第 13 條附件
- 附表五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處理憑證.pdf
- 附表六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開立土石方收容承諾證明月報表.pdf
- 附表七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開立處理憑證月報表.pdf
- 附表八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開立轉運、再利用憑證月報表.pdf
- 附表九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營運月報表.pdf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11-302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89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89)府工一字第8900268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0點;並自89年2月15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